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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D (Textiles)

歐盟紡織與食品廢棄物修正案

Directive (EU) 2025/1892

本法旨在通過修正2008/98/EC廢棄物指令,强化歐盟食品廢棄物和紡織品、相關紡織品及鞋類產品的廢棄物管理制度。針對食品廢棄物,設定2030年前具約束力的減量目標:加工製造階段減少10%,零售、餐飲服務及家庭階段人均減少30%。針對紡織品,建立擴大生產者責任制度,要求營運商負責紡織品廢棄物的收集、分類、再利用及回收,推動循環經濟並減少快速時尚的負面影響。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30-12-31:食品廢棄物減量目標達成期限

2027-06-17:成員國轉換期限

2028-04-17:紡織品EPR制度建立期限

2029-04-17:微小企業適用延遲

2027-04-17:生產者登記格式實施

2027-10-17:國家食品廢棄物方案提交期限

2026-01-17:主管當局指定通知期限

2027-10-17:費用修正因子(觀光)採納期限

2026-01-01:組成調查執行期限

2028-04-17:線上平台資訊要求生效

2029-12-31:委員會評估期限

[早期預警報告系統擴展]: 依據Article 11b修正內容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食品廢棄物預防措施,包括行為改變干預與資訊宣傳活動 • 評估並調適國家食品廢棄物預防方案以達成減量目標 • 指定主管當局負責食品廢棄物預防措施的協調與實施 • 依據經委會授權的共通方法測量食品廢棄物水準 • 建立紡織品、相關紡織品及鞋類產品的生產者登記冊 • 建立並維運用於使用過及廢棄紡織品的獨立收集系統 • 確保分別收集之紡織品須進行分類操作以符合廢棄物階層 • 進行混合都市廢棄物的成分調查以確定紡織品廢棄物占有率 • 執行使用過紡織品的專業篩檢與分類作業 • 建立生產者責任組織並取得主管當局授權 • 提交國家食品廢棄物預防方案至歐盟委員會 • 向歐洲環境署報告紡織品廢棄物管理數據 • 公開發佈生產者責任組織年度績效報告 • 對從事線上銷售的生產者實施註冊與自我認證要求 • 訂定及執行費用分攤機制確保生產者承擔廢棄物管理成本

先確認這幾件事

  • 生產過程中是否產生工業廢棄物?
  • 廢棄物是否按歐盟廢棄物層級(減量、再利用、回收、能源回收)處理?
  • 是否已加入各成員國的生產者責任延伸(EPR)計畫?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本法未明確規定具體罰款金額或百分比,而係將責任罰則制訂權授予各成員國,惟該等罰則應足以達成本法目標。如生產者未能履行登記、報告或費用繳納等義務,成員國得拒絕或撤銷其登記;如線上平台提供商未能確保生產者合規,得依Regulation (EU) 2022/2065相關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官方資源

EUR-Lex 法規全文(Directive (EU) 2025/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