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Charger
歐盟通用充電器指令
Directive (EU) 2022/2380
本法旨在修正歐盟2014/53/EU指令,以統一歐盟成員國關於無線電設備市場供應之相關法規。該修正案建立特定無線電設備類別之統一充電介面及充電通訊協議標準,要求相關設備配備USB Type-C充電座及USB電源傳輸協議。法規涵蓋手機、平板、數位相機、耳機、遊戲機、喇叭、電子書閱讀器、鍵盤、滑鼠、便攜導航系統、耳塞及筆記型電腦等設備。目標在於改善消費者便利性、減少電子廢棄物、避免市場分割,並推動循環經濟。營運商應提供未隨附充電設備之購買選項,並以指定圖符及標籤標示充電設備資訊。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4-12-28:第一階段設備類別(1.1至1.12
2026-04-28:筆記型電腦(1.13
2023-12-28:成員國採納國內法
2025-12-28:第一次報告提交
2024-12-28:後續報告]: 每5年一次; [無線充電技術評估報告
主要合規要求
- 確保特定無線電設備類別配備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標準之USB Type-C充電座,且該充電座應保持可接近及可操作狀態 • 納入USB Power Delivery充電通訊協議,以支援超過5伏特電壓或3安培電流或15瓦特功率之有線充電 • 提供消費者在購買無線電設備時可選擇不購買充電設備之機會 • 於包裝上或包裝貼紙上列印標示圖符,說明是否隨附充電設備 • 於銷售點或銷售距離之情況下,近價格標示處顯示指定圖符及標籤 • 在說明書中包含充電功能規格資訊,內容應列明電設備所需之最小及最大充電功率 • 進口商及銷售商應確保所銷售之無線電設備符合標籤及圖符要求 • 製造商應進行盡職調查以確認所生產設備符合本修正案所有充電相關要求 • 執行內部生產控制程序以驗證符合新增必要要求 • 提交報告予歐洲議會及理事會,評估允許消費者購買不含充電設備之無線電設備之影響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含無線通訊模組的產品是否符合更新後的網路安全基本要求?
- 是否採用通用充電介面(USB-C)?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相關違反情況包括:未正確擬訂圖符或標籤、標籤未隨設備提供、圖符或標籤未依規定粘貼或顯示、未提供要求之充電功能資訊、違反允許消費者選購不含充電設備之要求。國家市場監督機構應執行評估程序,並得對違反必要要求之無線電設備採取撤回或銷毀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