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veso Format
歐盟Seveso III 通報格式
Decision (EU) 2025/113
本法旨在建立成員國關於《危險物質重大事故防制指令2012/18/EU》實施情況之通報資訊格式。歐盟執委會制訂統一報告表單,俾使成員國得以標準化方式提供安全報告、應急計畫、安全措施、檢查及罰鍰等實施資訊,以提升工業事故防制之有效性及資訊公開之完整性。本決議廢止並取代2014/896/EU決議,適用於2023年至2026年期間之報告週期。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7-01-01:報告表單採用
2026-12-31:前一決議2014/896/EU廢止生效日期
主要合規要求
- 採用附件所列之標準報告表單進行《指令2012/18/EU》實施情況通報 • 於2027年9月30日前向歐盟執委會提交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之實施資訊 • 填報上層級事業場所安全報告之完成情況及五年內更新情形 • 回報外部應急計畫之制訂及過去三年之測試情況 • 提供安全措施資訊向民眾主動公開之情形 • 報告跨境重大事故潛勢事業場所數量 • 統計下層級及上層級事業場所之檢查執行情形(按年分別報告) • 揭露設施使用禁止令之頒布件數 • 提交管道、編組場、港口、臨時貯存、離岸設施、氣體勘探、礦物及碳氫化合物開採、網際網路安全等相關立法及良好實踐資訊 • 說明上層級與下層級事業場所規定差異之影響 • 陳述實施品質及主要實施面向(連鎖效應、安全報告、應急計畫、土地使用規劃、安全措施、檢查、禁止令及罰鍰、司法救濟) • 闡述實施困難與教訓推廣機制 • 說明歐盟執委會所提實施支援情形
先確認這幾件事
- 生產設施是否儲存或使用超過門檻量的危險化學物質,適用塞維索III指令?
- 是否需按新格式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事故風險資訊?
罰則
本決議未規定具體罰鍰金額或行政處罰。懲罰規定由各成員國依《指令2012/18/EU》第28條自行制定,惟須具備有效性與適當嚇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