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P
歐盟SBP 認證決議
Decision (EU) 2024/3191
本法旨在認可「永續生物質計畫」自願性認證體系,作為證明生物質燃料符合歐盟再生能源指令(EU 2018/2001)永續性與溫室氣體減排要求之工具。該體系涵蓋森林及非森林木質纖維素材料、林業及農業相關產業加工殘餘物,以及農業用地之木質農業殘餘物所製生物質燃料。本決定廢止並取代2022/1657號實施決定,擴大對農業殘餘物之認證範圍,適用期限至2029年12月21日。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4-12-21:生效日期
2029-12-21:適用期限屆滿日期
營運商應於本決定生效後立即依該自願性認證體系開始執行永續性查證與認證作業
主要合規要求
- 營運商應於「永續生物質計畫」自願性認證體系下進行生物質燃料之稽核與認證,確保符合指令第29(2)至(5)、(6)、(7)及(10)條之永續性要求
- 營運商應於整個流動鏈中傳遞經濟營運商之所有相關資訊,確保完整資訊可由上游傳遞至下游
- 營運商應提交生物質燃料諮詢單位之認證申請,並檢附永續性與溫室氣體減排資料
- 該自願性認證體系應於其內容發生可能影響本決定基礎之變更時,立即通知歐盟執委會
- 該自願性認證體系應建立獨立稽核與審計機制,確保達成可靠性、透明度與獨立稽核之充分標準
- 體系營運商應確保符合歐盟實施規則(EU) 2022/996及2022/2448之規定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公司是否使用生物質能源並需依可再生能源指令申報其永續性?
- 是否採用SBP方案作為認證依據?
罰則
本決定不包含具體罰鍰條款。對違反永續生物質計畫體系認證要求之行為之懲罰應依據指令(EU) 2018/2001之相關規定,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