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to Repair (R2R)
歐盟維修權指令
Directive (EU) 2024/1799
本法旨在建立歐盟共通規則以促進消費者購買商品之維修,強化內部市場正常運作,同時提供高度之消費者與環境保護。本指令適用於商品缺陷發生或顯露於賣方責任外之維修情況。指令規定營運商應提供歐洲維修資訊表、製造商應履行維修義務、建置歐洲線上維修平台、擴展賣方責任期間等措施,以鼓勵循環經濟並減少可行商品之過早棄置。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6-07-31:歐洲維修資訊表制度
2026-07-31:製造商維修義務
2026-07-31:國家聯絡點指定
2027-07-31:歐洲線上維修平台之共通線上介面開發
2027-07-31:國家維修平台營運
2027-07-31:成員國國家維修平台營運(設定准入條件者
2026-07-31:罰則規則通知
2026-07-31:指令(EU) 2019/771修正適用
2031-07-31:執委會報告提交
2029-07-31:成員國推動維修措施通知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歐洲維修資訊表供維修業者自願提供予消費者
- 執行製造商維修義務,對列入附件二之商品提供維修服務
- 設置歐洲線上維修平台供消費者搜尋維修業者
- 取得並更新維修業者資訊於線上平台
- 向消費者提供維修義務之資訊
- 提供備用零件與維修工具予維修業者,價格應合理不得阻礙維修
- 建立國家聯絡點管理各成員國之國家維修平台
- 採取至少一項措施推動維修
- 提交罰則規則予歐盟執委會通知
- 建立專家小組協助設計與運作歐洲線上維修平台
- 制定指導方針協助微型、小型及中型企業
- 進行維修商品品質標準之自願合作
- 建立消費者資訊機制確保維修權利可及
先確認這幾件事
- 產品是否為消費性商品?
- 是否提供消費者至少10年的備用零件供應?
- 維修工具與診斷軟體是否對第三方維修業者開放存取?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相稱性與嚇阻力。各成員國應於2026年7月31日前向歐盟執委會通知相關罰則規則與實施措施,並無延遲通知任何後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