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cert-EU
歐盟REDcert-EU 認證決議
Decision (EU) 2024/3194
本法旨在認可REDcert-EU自願性認證方案,作為證明生物燃料、生物液體、生物質燃料、非生物來源再生燃料及回收碳燃料符合歐盟再生能源指令(EU)2018/2001永續性及溫室氣體排放減少標準的方法。該方案涵蓋生物質燃料的永續性與溫室氣體排放標準、非生物來源再生燃料的生產規則、準確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以及經營者向聯盟資料庫輸入資訊的義務。本決定廢止並取代(EU)2022/605決定,並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9年12月21日生效。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4-12-21:認可有效期
變更通知:於方案內容變更時立即提交;執委會評估:於收到通知後進行評估以確保方案仍符合認可條件
主要合規要求
- 提交任何可能影響本決定認可依據之方案內容變更,應不延遲地通知歐盟執委會 • 確保REDcert-EU方案內容與2021年6月18日及2024年7月24日提交執委會的內容保持一致 • 執行獨立審計以驗證生物燃料、生物液體及生物質燃料的永續性及溫室氣體排放減少標準 • 建立品質保證機制以確保準確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符合第2023/1185委任規則的方法論 • 在生物質燃料的整個監管鏈中傳送經營者上游至下游的所有相關資訊 • 對於非生物來源再生燃料,確保符合第2018/2001指令第27(6)條及第2023/1184委任規則的生產規則 • 確保經營者將準確資訊輸入聯盟或國家資料庫,涵蓋液態及氣態再生燃料及回收碳燃料 • 應用平衡制度方法論以符合第2018/2001指令第30(1)及(2)條的要求 • 實施全球地理範圍內涵蓋所有原料(含廢料與殘餘物)及整個監管鏈的監控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公司是否使用可再生燃料並需申報其永續性?
- 是否採用REDcert-EU方案作為認證依據?
罰則
本決定未明確規定罰鍰條款。違反REDcert-EU方案認可條件的處罰應由各成員國自定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按比例性及嚇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