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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III

歐盟再生能源指令 III

Directive (EU) 2023/2413

本法旨在推動歐盟再生能源之利用,修正指令2018/2001、規則2018/1999及指令98/70/EC,以達成2050年氣候中立及2030年溫室氣體減排至少55%之目標。主要內容包括將再生能源整體目標提升至42.5%(努力達成45%)、建立可再生加速區域、簡化行政許可程序、強化生質能源永續性標準、推動電動車與儲能整合、加強跨境合作機制,及擴大非生物質再生燃料之應用範圍。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4-11-21:建立聯盟資料庫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2030年再生能源加速區域之空間規劃框架,並於2025年5月21日前完成 • 制訂可再生加速區域之計畫並進行環境評估,於2026年2月21日前採納 • 設置聯繫窗口協助申請人完成許可程序 • 於2024年11月21日前建立聯盟資料庫以追蹤液態及氣態再生燃料 • 建立國家層級之再生能源與廢熱購電協議相關障礙評估機制 • 制定可再生加速區域外再生能源項目之簡化許可程序,期限不超過2年 • 執行太陽能設備小型裝置之簡化許可程序,期限不超過1個月 • 執行熱泵安裝許可程序,期限不超過1個月 • 設置累積安裝容量至少5%為創新再生能源技術之目標 • 採取措施提升建築部門再生能源占比至2030年49% • 建立地區供暖冷卻系統與第三方再生能源供應商之協調框架 • 提交2024年6月30日前最終更新之國家能源氣候計畫 • 建立可再生熱力購電協議支援機制 • 設置再生能源安裝人員及設計師之認證與培訓課程 • 執行生質能源永續性查核,確保符合指定之永續準則 • 於規劃過程中納入地方社區參與再生能源項目之措施 • 提供可再生能源加速區域內項目加速行政許可程序 • 建立離岸再生能源海域空間規劃與標案資訊之透明度機制 • 執行2025年5月21日前可再生能源空間布局對應之盤點工作 • 制訂供暖冷卻部門之再生能源年增加量政策措施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公司在歐盟的生產設施使用的能源中,可再生能源比例是否符合RED III目標?
  • 是否採購可再生能源保證書(GO)?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成員國應確保對違反本指令規定之行為實施有效、相稱且具嚇阻力之罰款及行政措施。

官方資源

EUR-Lex 法規全文(Directive (EU) 2023/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