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NPE)
歐盟NPE 限制 (REACH)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6/26
本法旨在修正歐盟化學品法規(REACH)附件XVII,針對非離子型酚聚氧乙烯醚(NPE)在紡織品中的使用進行限制。本法禁止在市場上販售含有NPE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一以上之紡織品,該等紡織品可於正常使用生命週期內以水洗滌。本限制措施以保護水生環境及水中生物免受NPE降解產物之危害為目標,並規定業者須於2021年2月3日前完成轉換並達成合規要求。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1-02-03:紡織品上市禁止期限
主要合規要求
- 確認紡織品產品組成是否符合定義標準(至少百分之八十重量比為纖維) • 檢驗並量測紡織品中NPE濃度,確保不超過百分之零點零一重量比 • 針對含有NPE之存貨或庫存進行盤點及記錄 • 建立供應鏈溝通機制並通知供應商相關限制規定 • 建立合規監測程序以追蹤紡織品原料及成品中之NPE含量 • 進行技術替代方案評估以移除或替代NPE物質 • 對於第二手紡織品或完全使用回收紡織品且未使用NPE製成之新產品應予以標示並保存相關文件 • 建立內部檢查與追蹤系統以確保2021年2月3日前完全合規
先確認這幾件事
- 產品或零件的製造過程是否使用含壬基苯酚(NP)的化學品(如特定清潔劑、乳化劑)?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根據REACH法規第68條授權,各成員國應制定並公告違反本限制規定時之罰鍰及其他行政處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