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CMR)
歐盟CMR 物質限制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8/675
本法旨在修正歐盟化學物質登記、評估、授權及限制規則(REACH)第XVII附件之附錄,以更新致癌性、致突變性及生殖毒性物質(CMR物質)之分類。本法修正第28至30條項之內容,使其對應第1272/2008號規則第VI附件第3部分之最新分類清單,並納入甲醛作為第1B類致癌物質,同時新增十多種物質至各相關附錄中,以確保化學物質限制規定與最新科學進展相符。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18-12-01:一般適用日期
2018-05-24:甲醛規定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合規機制,確保市場上之物質符合第28至30條之分類要求 • 執行甲醛含量百分比標示,並於商品標籤上註明 • 設置物質監測系統,追蹤新列入附錄2、4、6之物質 • 提交物質安全資料表(SDS)予下游使用者,說明CMR分類變更 • 取得產品銷售前之合規確認,確保符合新增限制規定 • 執行內部稽核程序,驗證產品配方是否含有新列入之CMR物質 • 配合自願性提前適用條款,得於規定日期前主動改變營運做法
先確認這幾件事
- 產品或零件的製造過程是否使用含壬基苯酚乙氧基化物(NPE)的表面處理劑、清潔劑或紡織品加工助劑?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成員國應確保針對違反第28至30條規定之行為訂定適當罰則,並確保違禁物質之市場流通遭到有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