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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淨零技術組件規章

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5/1463

本法旨在修正規則(EU) 2024/1735,以確認淨零技術之次級分類範圍及主要用於該技術生產之特定零部件清單。該修正案係基於歐盟執委會對淨零技術供應鏈進行之方法論分析而制定,涵蓋太陽能、風力、電池儲能、熱泵、地熱、氫燃料、生質能、碳捕集、電網、運輸、核分裂、其他再生能源、工業脫碳技術及二氧化碳運輸與利用等技術領域。修正案新增「最終產品」欄位以提升附件可讀性與理解度。該規則對所有成員國具直接適用力。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5-08-17:本規則自公告於歐盟官方公報後第二十日起生效

主要合規要求

  • 確認淨零技術之次級分類定義,應依據營運商提供之證據(如市場研究或購售協議)向國家主管機關說明特定零部件或機械主要用於淨零技術生產之用途 • 參照修正後之附件清單,辨識特定零部件是否符合特殊性、商業可得性、永遠主要用於該生產及本質性等四項評估準則 • 執行供應鏈盡職調查,特別就零部件之商業可得性、適當詳細程度及技術發展進行評估 • 對未列於附件之特定零部件或特定機械,營運商應提交證據文件至國家主管機關進行評估與認可 • 建立資訊管理系統,追蹤淨零技術製造生態系統內各類零部件之來源與用途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公司在歐盟境內是否有涉及淨零技術的製造設施?
  • 是否申請相關加速許可或補貼?

罰則

該委任規則(EU) 2025/1463本身未明確規定罰鍰條款。任何違反本規則之懲罰適用及執行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相稱性與嚇阻力,並應與規則(EU) 2024/1735之執法機制相互協調。

官方資源

EUR-Lex 法規全文(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5/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