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trition Claims
歐盟食品營養聲明規章
Regulation (EC) No 1924/2006
本法旨在協調歐盟成員國關於食品營養聲稱及健康聲稱之規定,以確保內部市場有效運作並提供高度消費者保護。本法規適用於在商業傳播中所有營養及健康聲稱,包括食品標籤、呈現及廣告,並建立營養聲稱與健康聲稱之一般原則與特定條件。本法涵蓋營養素配置標準之設立、聲稱之科學實質認證、健康聲稱之授權程序,及建立歐盟統一登錄。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09-01-19:營養配置標準及使用條件建立
2007-01-01:營養聲稱授權
2010-01-31:健康聲稱清單(非疾病風險降低)採納
2008-01-31:主管機關提交舊有聲稱清單
2009-07-31:不合規食品上市截止
2010-01-19:營養聲稱符合新規定截止
2022-01-19:商標及品牌名稱符合規定截止
2008-01-31:健康聲稱評估報告書
2013-01-19:法規評估報告提交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營養聲稱及健康聲稱之社群登錄簿並定期維護 • 提交營養及健康聲稱申請予成員國主管機關 • 執行一般接受科學資訊基礎之聲稱科學認證 • 取得歐洲食品安全局之意見評估聲稱 • 設置營養配置標準並制定使用條件及豁免 • 編製營養標籤資訊並提供第2組群資訊 • 執行食品監測並通知營養聲稱及健康聲稱食品上市情形 • 維持營養聲稱之附註並排除不合規產品 • 申請修正、暫停或撤銷已授權之健康聲稱 • 通知社群關於疑似不合規聲稱之暫停情形 • 建立食品盡職調查程序以確保聲稱符合規定 • 提供技術指導協助食品營運商特別是中小企業準備申請資料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公司是否在食品包裝或行銷材料上使用營養或健康聲明?
- 相關聲明是否符合歐盟核可清單?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本法規未規定具體罰鍰金額或百分比,而係由成員國於執行指令時訂定適當懲罰措施。成員國應能暫停違規聲稱之使用並強制下架不合規食品。此外,食品營運商應承擔民事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