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design (EPS)
歐盟外部電源供應器生態設計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9/1782
本法旨在針對外部電源供應器建立生態設計要求,以達成能源效率標準並減少環保影響。本法規規範額定輸出功率不超過250瓦特之外部電源供應器之市場投放與服務,包括無負荷條件功率消耗與平均主動效率之要求,並廢止先前之規定(EC)278/2009。預期至2030年可年度節省能源4.3太瓦時,相當於減少14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0-04-01:無負荷功率消耗與平均主動效率要求
2020-04-01:銘牌資訊要求
2020-04-01:終端使用者資訊發布要求
2020-04-01:技術文件符合性評估要求
2020-04-01:市場監督驗證程序實施
2020-04-01:先前規定廢止生效
2022-11-14:執委會審查完成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技術文件以記錄外部電源供應器之宣告參數值,包括無負荷功率消耗與平均主動效率 • 執行符合性評估程序,採用內部設計控制系統或管理系統之任一方式 • 測量與計算相關產品參數應採用經協調之國際標準或其他可靠、準確且可重複之方法 • 提供銘牌資訊,包括輸出功率、輸出電壓與輸出電流 • 公開發布產品資訊於終端使用者說明書及免費網站上,包括製造商名稱、型號識別碼、輸入電壓、輸入交流頻率、輸出電壓、輸出電流、輸出功率、平均主動效率、低負荷效率與無負荷功率消耗 • 製造商、進口商或授權代表應針對等效型號列示所有模型識別碼 • 成員國主管機關應執行市場監督檢查時採用附件三之驗證程序 • 對單一型號單位進行驗證,測試其無負荷功率消耗與主動模式效率是否符合驗證容差 • 若初始檢測未符合要求,應再抽取三個同型號或等效型號單位進行測試 • 若三個額外單位之算術平均值符合驗證容差,則判定該型號符合規定 • 確保外部電源供應器符合無負荷條件功率消耗限值 • 確保外部電源供應器符合平均主動效率最小值要求 • 提供所有相關資訊予其他成員國與執委會,如發現型號不符合規定
先確認這幾件事
- 產品附帶或獨立銷售的外部電源供應器(充電器、變壓器)是否符合最低能效要求(VI級以上)?
- 待機與空載功耗是否低於規定值?
罰則
本法規未明確規定罰鍰條款。由各成員國根據2009/125/EC指令第7條規定自定處罰規則,惟該等處罰應具有效性、相稱性與嚇阻力。成員國應確保對不符合規定者採取適當之行政或民事措施,包括自市場撤回產品或銷毀不符合規定之外部電源供應器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