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umer Rights Dir.
歐盟消費者權利指令
Directive 2011/83/EU
本法旨在通過達成高度消費者保護水平,藉由近似歐盟成員國法律、法規與行政規定的某些方面,促進內部市場正常運作,對消費者與營運商之間所締結契約進行規範。本指令建立距離銷售契約與非營業場所契約的標準規則,包括預先契約資訊需求、撤銷權、交付規則與支付費用限制,並廢止先前關於營業場所外契約與距離契約的指令。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13-12-13:國家法規措施之通過與公布
2014-06-13:國家措施之適用
2014-06-13:本指令適用於該日期後訂立之契約
2016-12-13:執委會提交應用報告
主要合規要求
- 提供消費者清晰易懂的契約前資訊,包括商品主要特性、營運商身份、完整價格、交付安排與撤銷權條件 • 以紙本或其他耐久媒介方式提供非營業場所契約資訊,簽署契約副本或確認文件 • 針對距離契約,於下單前以清楚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主要資訊,並確保消費者明確確認下單義務 • 交易網站應於訂購流程開始時清晰標示交付限制與可接受之支付方式 • 建立14天撤銷期期限,自消費者取得商品或契約訂立之日起計算 • 實施撤銷程序,接受消費者以標準撤銷表格或其他清晰聲明方式行使撤銷權 • 建立內部市場資訊系統,確保消費者與營運商可取得各成員國採取之法規選項相關資訊 • 提交國家法規措施副本予歐盟執委會,說明該成員國採行之特定規定 • 執行充分有效之合規機制,包括公營機構、消費者組織與職業組織可採取行動之規定 • 制定並公布違反本指令國家規定之罰則,並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其執行
先確認這幾件事
- 歐盟消費者在線上或遠距購買產品時,是否享有14天無條件退貨權?
- 訂購確認資訊是否完整揭露(產品說明、總價含稅、退貨政策、客服資訊)?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相稱性與嚇阻力。各成員國應於2013年12月13日前將罰則規定通知歐盟執委會,並立即通知其後任何影響該規定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