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Data Platform
歐盟化學品通用數據平台規章
Regulation (EU) 2025/2455
本法旨在建立化學物質共同資訊平台,確保化學資料易於查找、可取得、可相互操作及可重複使用,並設立化學物質監測預警機制。通過ECHA管理的共同資料平台,整合聯盟各機構及成員國所持有的化學資料,以提升環境和人類健康保護水準、促進內部市場化學物質交易、增進公眾對科學決策之信任,並減少動物實驗。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9-01-02:共同資料平台建置
2029-01-02:IPCHEM移轉
2029-01-02:參考值儲存庫
2027-11-02:研究通知資料庫建置
2027-11-02:研究通知義務生效
2029-01-02:監管程序資訊資料庫
化學物質在物品/產品資料庫設置期限: 未特定
2029-01-02:法律義務資料庫
2032-01-02:環保永續性資料庫
2029-01-02:指標儀表板納入共同資料庫
2027-01-02:早期預警系統建立
2027-07-02:早期預警年度報告首次提交
2026-07-02:觀測站化學物質名單公布
2030-01-02:人類生物監測研究委託
2029-01-02:人類生物監測資料轉移至EEA
2026-01-01:研究人員環保永續性資料提供
2026-07-02:實施計畫採納
2032-01-02:針對醫藥品資料納入之評估
對等性評估(生物監測研究後): 須於完成後2年內進行
2032-01-02:一般審查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由ECHA管理的化學物質共同資料平台,整合聯盟法規下提交之所有化學資料
- 制定實施計畫,識別待納入之資料集及其時間表
- 建立平台治理方案,明確工作結構、資料供應商間之協調、標準格式及管制詞彙
- 建置資訊平台監測化學物質發生情況(IPCHEM),納入各媒體中之化學物質資料
- 建立參考值儲存庫,收集聯盟法規下採納之所有參考值
- 建立研究通知資料庫,記錄商業營運商委託之化學物質研究
- 建立監管程序資訊資料庫,記錄計畫中、進行中或已完成之化學物質監管活動
- 建立化學物質在物品/產品中含量之資料庫
- 建立關注物質替代品資訊庫
- 建立化學物質法律義務資料庫
- 建立標準格式及管制詞彙儲存庫
- 建立環保永續性相關資料庫
- 建立化學物質指標儀表板,監測化學污染驅動因素及影響
- 建立化學物質新興風險早期預警與行動系統
- 建立特定化學物質觀測站,監測新興風險
- 建立資料生成機制,由ECHA委託科學研究
- 執行聯盟人類生物監測研究
- 建立商業營運商及實驗室研究通知制度
- 確保當局可取得共同資料平台內所有化學資料
- 確保公眾可取得未標示為非公開之資料
- 制定人類生物監測資料處理之目的限制
- 制定化學資料標準格式及管制詞彙
- 確保共同資料平台提供適當背景及解釋資訊
- 確保資料安全傳輸及機密資料可稽核之存取控制
- 研究人類生物監測資料並支持政策制定
- 監測及解決資料格式及管制詞彙之歧異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公司是否製造、進口或使用需在歐盟化學品共同資料平台上申報的化學物質?
- 供應鏈中的化學成分資訊是否需整合至新平台?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相當性與嚇阻力。處罰應適用於商業營運商及實驗室未能遵行第26條關於研究通知義務之情事。各成員國應於2027年11月2日前向委員會通報上述規則,並應即時通報任何後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