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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P Amendment

歐盟CLP 修訂 (2024)

Regulation (EU) 2024/2865

本法旨在修正歐盟化學物質分類、標籤及包裝規則(EC)第1272/2008號,以因應全球化、技術發展及電子商務等新銷售方式之挑戰。主要目標包括:(1)要求聯盟內應有一營運商確保物質或混合物符合法規要求,以加強網路銷售之管制;(2)調整多成分物質之分類評估規則,使其與混合物評估方法一致;(3)擴展危害分類之新類別(內分泌干擾物、持久生物富積等)為調和分類對象;(4)建立數位標籤制度並放寬摺疊標籤使用;(5)規範加油站及加注站之化學品供應;(6)強化廣告及線上銷售標籤資訊揭露;(7)提升緊急衛生回應資訊之通知制度;(8)促進非動物測試方法之發展與應用。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6-07-01:危害分類及標籤規則(第5條、第6條等)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聯盟內營運商身份以確保物質或混合物符合法規要求 • 提交多成分物質之評估資訊予主管部門,並依新規則進行分類 • 建置急性毒性估值(acute toxicity estimates)及M因子供物質分類使用 • 設置特定濃度限制、M因子或急性毒性估值,並通知歐盟化學品局 • 建立標籤資訊之權重證據評估機制(weight of evidence determination) • 於變更物質或混合物分類時更新標籤,並於6個月內(新增危害等級)或18個月內(降低危害等級)完成 • 執行新型折疊標籤格式,並確保滿足版面與可讀性要求 • 提供數位標籤供應,並確保符合技術規範(可搜尋、免費、無需註冊、10年以上可及性) • 規劃加注站之營運,並採取措施防止兒童誤操作及物質相互作用 • 限制加注站供應之物質種類(急性毒性、呼吸道敏感化、皮膚腐蝕等) • 向指定機構提交距售混合物之緊急衛生回應資訊(進口商、下游使用者、經銷商) • 在廣告及線上銷售要約中標示標籤元素(危害圖標、警告語、危害聲明、補充EUH聲明) • 禁止在廣告中使用「無毒」、「無害」或「生態」等誤導性聲明 • 通知歐盟化學品局關於調和分類提案之意圖 • 為多成分植物提取物進行5年科學評估並提交報告 • 建立替代性測試方法發展之監督與評估機制 • 於內分泌干擾物、持久生物富積等物質入選時併入調和分類表 • 為細胞毒性、呼吸道敏感化等新危害類別制定調和分類提案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公司製造、進口或使用的化學物質是否在更新後的CLP分類清單中有新的危害分類?
  • 產品標示與安全資料表是否需要更新?

罰則

本法未明確規定罰鍰金額或百分比。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成員國應對違反標籤、分類、包裝或通知義務之營運商採取行政措施,並確保違規物質從市場撤出。

官方資源

EUR-Lex 法規全文(Regulation (EU) 2024/2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