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IR Data
歐盟AFIR 數據格式規章
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5/671
本法旨在修正歐盟2023/1804規則第20條,擴大替代燃料基礎設施營運商與所有人應提供之靜態資料及動態資料類型。規範對象涵蓋公開可及的充電點及加油點營運商,要求其提供包括營運商資訊、地理位置、車輛相容性、付款方式、充電功率、氫氣狀態、營運狀態、可用性及即時價格等全面性資訊,以促進替代燃料基礎設施使用者作出知情決策,並透過歐洲共同存取點確保資訊跨歐盟統一與可比性。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5-04-14:營運商提供靜態及動態資料截止日期
2026-12-31:歐盟共同存取點建立完成期限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並確保靜態資料及動態資料之可用性,涵蓋營運商法定名稱、商業名稱、充電加油點數量、服務支援、客服電話、無障礙停車位、付款方式 • 提供全球衛星導航系統(GNSS)地理位置資訊、補充性地理位置資訊、國家、地區、城市、郵遞區號及詳細地址 • 提交車輛類型相容性參數、車輛規格許可項目、開放時間及時區資訊 • 揭露充電點識別碼、連接器類型、電流類型、最大充電功率、可再生電力比例資訊 • 提供氫氣狀態、氫氣壓力、日累積容量及可再生氫氣供應情形 • 報告營運狀態、可用性、即時價格及有限氫氣可用量等動態資訊 • 披露插拔充電服務、智慧充電服務及合約型充電等新興技術應用 • 設置服務支援機制及客服聯絡管道 • 建立與配置免費數據存取機制供資訊使用者運用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公司是否製造或安裝電動車充電設備或替代燃料加注設備?
- 設備是否符合更新後的互通性與支付功能要求?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本法規未直接規定財務罰款或具體懲罰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