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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替代燃料基礎設施規章

Regulation (EU) 2023/1804

本法旨在建立歐盟替代燃料基礎設施之強制部署標準,特別針對道路運輸、鐵路、船舶及飛機等運輸模式,以確保充足之電力充電站、氫能加氣站、液化甲烷加氣站及岸電供電設施之部署,藉此實現運輸部門碳中和目標並促進替代燃料市場發展。本法規適用於所有歐盟成員國,建立全國性強制目標、用戶資訊要求及國家政策框架之制定與報告機制。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4-12-31:輕型電動車充電功率目標

2027-12-31:重型電動車充電設施部署50%

2030-12-31:重型電動車充電設施完全覆蓋

2030-12-31:氫能加氣站部署

2029-12-31:海運岸電供應

2024-12-31:內陸水運TEN-T核心港口岸電

2029-12-31:內陸水運TEN-T綜合港口岸電

2024-12-31:機場接觸式停機位電力

2029-12-31:機場遠式停機位電力

2025-04-14:國家識別登記組織成立

2025-04-14:充電點資訊提供

2024-10-14:充電點數位連接

2024-04-13:充電點智慧充電能力]: 自

2024-04-13:隨時充電支付方式]: 自

2024-12-31:國家政策框架提交

2025-12-31:國家政策框架最終版本

2027-12-31:國家進展報告首次提交

2024-06-30:後續進展報告]: 每兩年提交, [能源系統靈活性評估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各成員國國家政策框架,於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歐盟委員會 • 設置輕型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確保每輛電池電動車提供至少1.3kW、插電式混合動力車提供至少0.80kW公共充電功率 • 在TEN-T道路網部署重型電動車充電站,於2025年12月31日前沿網路至少15%長度部署,2027年前達50%,2030年前完全覆蓋 • 部署氫能加氣站,於2030年12月31日前沿TEN-T核心網路形成最大200公里間距網絡,各城市節點至少部署一座 • 在TEN-T海運港口提供岸電供電設施,確保90%集裝箱船及客輪泊位電力供應 • 在TEN-T內陸水運港口部署岸電設施,TEN-T核心港口2024年12月31日前、綜合港口2029年12月31日前 • 於TEN-T機場提供飛機接觸式停機位電力供應(2024年12月31日前),遠式停機位電力供應(2029年12月31日前) • 設置國家識別登記組織(IDRO)於2025年4月14日前,發行及管理營運商及行動服務提供者之唯一識別碼 • 由充電點營運商於2025年4月14日前提供靜態及動態資訊至國家數據接取點 • 確保充電點營運商於2024年4月13日起部署之充電站支援智慧充電功能 • 營運商於2025年4月14日前確保所有直流充電點配備固定充電纜線 • 營運商於2024年4月13日起部署之充電點須接受廣泛流通之電子支付方式進行隨時充電 • 於2027年1月1日前確保TEN-T路網及安全停靠區域內功率≥50kW之充電點符合支付要求 • 到2027年10月14日前確保所有充電點為數位連接型 • 制定價格機制,於2024年4月13日後部署之充電點≥50kW須顯示每kWh價格及佔用費 • 營運商應提供充電點透過應用程式介面免費接取資料之功能 • 成員國應於2024年12月31日前設立國家接取點,並遵循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2/670 • 歐盟委員會於2026年12月31日前建立歐洲統一接取點 • 成員國於2027年12月31日及之後每兩年提交國家進展報告 • 監管當局應確保充電基礎設施市場之定期監督與合規檢查 • 於2024年6月30日及之後每三年評估充電點對能源系統靈活性之貢獻

先確認這幾件事

  • 公司是否製造、安裝或銷售電動車充電設備或替代燃料加注設備?
  • 設備是否支援開放通訊協定(如ISO 15118)?
  • 是否提供即時定價資訊顯示與多元支付方式?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與嚇阻力。法規未明確規定具體罰款金額或營業額百分比,而是將罰則之建立權授予各成員國,要求其制定適當且具嚇阻性之罰則以確保本法規之遵守。

官方資源

EUR-Lex 法規全文(Regulation (EU) 2023/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