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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A (European Accessibility Act)

歐盟歐洲無障礙法案

Directive (EU) 2019/882

本法旨在透過建立統一的無障礙可及性要求,消除和預防產品與服務自由流通的障礙,促進歐盟內部市場的正常運作。該指令涵蓋消費者用途之電腦硬體系統、自助服務終端機、電子通訊服務、視聽媒體服務、客運運輸服務、消費者銀行服務、電子書及電子商務服務等,要求營運商確保所提供之產品與服務符合無障礙可及性基本要求,以便身心障礙人士能夠平等參與社會。

重要日期與時程

2022-06-28:成員國轉置措施採納

2025-06-28:成員國轉置措施實施

2025-06-28:產品上市範圍

2025-06-28:服務提供範圍

2025-06-28:應急通信單一歐洲號碼112要求

2021-06-28:服務用自助終端機經濟有用壽命期限]: 入使用後20年內; [委託法案首次提交期限

2030-06-28:微型企業豁免檢視期限

主要合規要求

  • 建立技術文件並記錄無障礙可及性符合性評估• 進行符合性評估程序並準備歐盟符合性聲明• 設置內部生產控制機制以確保系列生產符合性• 標示產品型號、批號或序號以利識別• 提供製造商名稱、商號或商標及聯絡地址• 提供清晰、易懂且可理解的使用說明及安全資訊• 設置程序監測服務提供之持續符合性• 準備無障礙可及性資訊並向公眾以書面及口頭方式提供• 進行不符合性之更正措施並向主管機關回報• 建立技術規格或協調標準適用性之記錄• 對自助服務終端機進行五年更新評估• 建立盡職調查程序以確保進口產品之符合性• 確保分銷商之產品處理不損害無障礙可及性符合性• 向市場監督機關提供產品供應商及銷售對象資訊• 建立微型企業指引工具以協助實施• 按五年週期審查是否構成不相稱負擔• 提交符合性評估資料予市場監督機關或服務監督機關• 建立工作小組協調市場監督機關與利害關係人• 通知主管機關所適用之無障礙可及性例外規定• 實施替代爭議解決機制供消費者使用

先確認這幾件事

  • 消費性電子產品(電腦、平板、電子書閱讀器等)是否符合無障礙設計要求(視障、聽障、肢體障礙)?
  • 電商網站是否符合WCAG 2.1 AA等級?
  • 電子文件與軟體介面是否可被輔助技術讀取?

罰則

由各成員國自定處罰規則,但須具備有效性、相稱性與嚇阻力。處罰應考量不符合之程度(包括其重大性)、不符合產品或服務之數量及受影響人數。處罰應伴隨經濟營運商之有效補救行動。對於公共採購程序,本條款不適用。

官方資源

EUR-Lex 法規全文(Directive (EU) 2019/882)